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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活的微生物,通常食用後可透過改善或恢復腸道菌叢,帶來健康益處。活性益生菌培養物是發酵乳製品、其他發酵食品和益生菌強化食品的一部分。人們相信食用含有活菌和酵母的食物,能夠恢復腸道中有益菌的自然數量,從而促進健康。
一般來說,益生菌可以安全食用,並有證據顯示益生菌有助改善某些病症,但在極少數情況下,可能導致細菌—宿主相互作用和不良副作用。
第一個被發現的益生菌是保加利亞乳桿菌(Lactobacillus delbrueckii subsp. bulgaricus),發現人是保加利亞醫生、微生物學家賽德蒙‧格里戈羅夫(Stamen Gigov Grigorov)。據傳他在自己的結婚宴上,對保加利亞傳統優格感到好奇,在日內瓦的微生物實驗室裡,透過顯微鏡多方觀察。1905年,時年27歲的格里戈羅夫發現了這種用於製作優格的益生菌。時值今日,保加利亞乳桿菌仍是全球製作優格使用的主要菌株之一。
隨著益生菌市場的不斷增長,各類益生菌不斷被發現,學界認為需要對所謂的「益生菌」所帶來的假定益處,有更嚴格的科學證實。世界衛生組織(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,WHO)於2001年10月發布公告,把益生菌定義為「以適量攝取可為宿主帶來健康益處的活微生物」(live microorganisms which when administered in adequate amounts confer a health benefit on the host.)。
據此,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(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,FAO)於2002年5月發布《食品中益生菌評估指南》(the Guidelines for the Evaluation of Probiotics in Food),與WHO對益生菌一詞進行共識定義:「泛指在適當的數量下對人體有益的菌株,在人體腸道與許多食物中都不難發現他們的蹤跡。」
2014年WHO更新益生菌的定義:
1.施用時,微生物必須有足夠數量的活體。
2.應對菌株進行基因鑑定,使用最新的術語進行分類,並以數字、字母或名稱指定。
3.必須進行適當的規模和設計研究,以將菌株指定為益生菌,並在益生菌的目標宿主(人類、牲畜、寵物等)中使用該菌株。
4.已證實對某種病症有益的菌株可能對另一種應用並不具有益生作用。
5.對於人類而言是益生菌,但用於動物實驗的菌株應在實驗測試中,明確指定為人類益生菌。